通报2例!房屋出租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被处罚BOB半岛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3-13 03:13:32

  BOB半岛2024年3月8日,大兴分局观音寺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时BOB半岛,发现一房屋出租人李某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作出200元的处罚决定。

  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住房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基层管理服务机构或者通过公安机关指定的信息系统办理出租登记,填报租赁住房信息和出租人、承租人以及其他实际居住人员信息等内容;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案例2:2024年3月7日,大兴分局孙村派出所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房主韩某某在房屋出租过程中,未定期检查房屋使用情况,未履行房屋监管责任,出租房屋存在治安隐患,依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房屋出租人韩某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元的决定BOB半岛。‍

  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BOB半岛BOB半岛,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请广大出租房主、中介机构等责任主体,合法出租BOB半岛、认真履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请广大群众对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的违法出租、不按规定登记信息等违规违法情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警民携手、群防群治,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出租人应如实登记本人出租的房屋信息和租住人员信息,并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履行主动申报登记的治安责任。